2025年7月22日,深圳福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我的诉讼请求
今天收到深圳福田法院电子送达给我的一审《民事判决书》,(2025)粤0304民初14997号,驳回了我告中国电信手机停机一案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驳回的理由是我的手机号码使用极低,因而触发了被告中国电信的反诈预警模型,所以被告中国电信将我手机停机不具有过错,所以法院驳回了我的诉讼请求。因为法律并没有规定手机号码使用少就属于违法,所以我当然不能认同法院的判决,下一步我会申请判后答疑,如果法官不愿答疑或答疑结果我不满意,我会依法提起上诉。
感谢大家的关注和支持,有新的进展我会及时更新。(更新我向法院邮寄的《判后答疑申请书》):
相关文章:
2025年7月24日,我向深圳福田法院邮寄《判后答疑申请书》 |
2025年7月22日,深圳福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我的诉讼请求 |
我提交给法院的《质证意见》(关于深圳停机) |
中国电信提交的《证据目录和说明》(关于深圳停机) |
我向法院提交的《民事起诉状》(关于深圳停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