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信部4

2025年8月3日,说说7月29日北京第一中级法院的公开庭审

栏目:工信部4 作者:duifanhuairen 时间:2025-08-03 08:04:29

Compress_7月25日 (2).jpg



        当天的庭审是公开进行的,庭内人员总共有7人:我,3个法官,被告工信部的1个律师和1个工作人员,还有1个工信部的旁听人员。当天工信部的负责人没有出庭,法官说工信部向法院提交了负责人不能出庭的说明,但我没有看到,所以我也不知道对方负责人不出庭的理由是什么。

Compress_微信图片_20250803074119.jpg


        当天的庭审和我预料的一样非常简单:我和被告工信部都没有当庭提交新的证据,所以整个案情一句话就能说清楚:我向工信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信部答复说我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存在,我不服就把工信部告了。如此简单的案件,不知道法官为什么就是不允许我在线上开庭?


Compress_屏幕截图_3-8-2025_7931_www.court.gov.cn.jpeg


        我在法庭上已经当庭主张: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第101号指导案例的裁判精神:在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被告以政府信息不存在为由答复原告的,人民法院应审查被告是否已经尽到充分合理的查找、检索义务。原告提交了该政府信息系由被告制作或者保存的相关线索等初步证据后,若被告不能提供相反证据,并举证证明已尽到充分合理的查找、检索义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被告有关政府信息不存在的主张。本案中,被告工信部以政府信息不存在为由答复我,人民法院应审查被告工信部是否已经尽到充分合理的查找、检索义务,但我没有看到被告工信部提交任何已经尽到充分合理的查找、检索义务的证据。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第101号指导案例的裁判精神:人民法院应当不予支持被告工信部有关政府信息不存在的主张。


Compress_政府信息不存在,指导案例101号:罗元昌诉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地方海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案_1.JPG

Compress_政府信息不存在,指导案例101号:罗元昌诉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地方海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案_2.JPG

Compress_政府信息不存在,指导案例101号:罗元昌诉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地方海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案_3.JPG


Compress_政府信息不存在,指导案例101号:罗元昌诉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地方海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案_4.JPG







        本案法官没有当庭宣判,但我认为法官会在下个星期作出判决,因为本案是今年2月8日立案的,今天已经是8月3日了,8月8日就是一审最长6个月的审理期限。

        感谢大家的关注和支持,有新的进展我会及时更新。



相关文章:

2025年7月31日,北京第一法院向我邮寄送达驳回《复议决定书》
2025年7月27日,向北京第一中级法院递交的《复议申请书》准备就绪
2025年7月26日,北京第一中级法院向我邮寄送达,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书》
2025年7月25日,北京第一中级法院网发布开庭公告,7月29日公开开庭
2025年7月18日,和《回避申请书》一同邮寄的,还有《投诉信》
2025年7月18日,邮寄《回避申请书》,申请回避
2025年7月17,我再次申请本月29日线上庭审,被拒
2025年7月16日,北京第一中级法院向我邮寄送达开庭《传票》
2025年7月15日,北京一中院来电,本月29号上午10点30时分开庭,被告不同意线上开庭
2025年7月4日,北京一中院来电,询问《监测识别规则》是什么
工信部提交给法院的《行政答辩状》4(关于信息公开)
我向法院提交的《行政起诉状》(关于信息公开)
工信部给我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关于信息公开)
我向工信部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关于信息公开)
工信部给我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关于信息公开)
我向工信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关于信息公开)














阅读:88次

分类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