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1日,北京第二中级法院来电——给出判后答疑

(本案案情简介:2024年11月3日,我向公安部申请公开《监测识别规则》;11月29日,公安部作出《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对我的申请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我不服,当天向公安部申请行政复议,告公安部;2025年2月5日,公安部作出《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驳回我的行政复议;2月6日,我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邮寄《行政起诉状》;3月19日法院要求我补正,我当天补正并邮寄;4月16日我向北京高级法院投诉北京第二中级法院不立案;4月26日,北京第二中级法院正式立案;8月20日线上谈话;9月25日,北京二中院法官助理给我打来电话,询问了几个问题;10月23日,北京二中院以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为由,没有开庭,直接裁定驳回我的起诉;10月25日,我向北京第二中级法院邮寄《判后答疑申请书》;10月31日,我向北京第二中级法院邮寄《行政上诉状》;11月4日,我5次实名举报和控告一审案涉法官;11月11日,北京第二中级法院来电判后答疑,目前等待北京高院二审立案)

首先,感谢北京第二中级法院愿意判后答疑!因为能做到判后答疑,就已经超越某些法院了。
其次,这次判后答疑的核心疑问——我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到底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还是“质询”,我认为二中院还是没有解释清楚,我也不认同。
所以我把完整的通话录音公布出来,让大家自行判断谁对谁错吧。这个案件我已经上诉,目前等待二审的裁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