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8日,广东高级法院线上回复:需邮寄再审材料

(本案案情简介: 2024年10月30日,我的手机被深圳电信停机;10月31日我在网上提交《民事起诉状》;12月12日,深圳福田区法院立案诉前调解;2025年3月18日法院正式立案;4月18日福田区法院线下开庭;7月22日,福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我的诉讼请求;7月24日我向福田法院邮寄《判后答疑申请书》;7月31日福田法院对我判后答疑;8月1日我向福田法院邮寄《民事上诉状》,9月29日,我收到深圳中级法院电子送达的《非同步在线询问通知书》等文书;10月9日,我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调查询问意见》和《上诉人补充意见》;10月11日,我再次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人的辩论意见2》,针对中国电信10月9日提交的答辩意见;10月24日,深圳中级法院没有开庭作出二审判决,驳回我的上诉;11月6日,我向深圳市中级法院递交《判后答疑申请书》;11月7日,深圳中级法院作出《判后答疑回复函》;11月15日,我5次实名举报和控告二审案涉法官;2026年1月4日,我向深圳中院申请线上阅卷,审查不通过;1月7日,我向广东高级法院线上提交《再审申请书》;1月8日,广东高级法院线上回复:需邮寄再审材料,随即我向深圳中院申请获取二审判决的生效证明,目前等待深圳二中院的回复,然后准备邮寄再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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